何立胜 杨志强
在5月23日召开的企业和专家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安排,再到最近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明确“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建设”到全面“建成”,一字之差,内涵却有很大不同。具体来看,全面建设注重过程,全面建成注重目标;全面建设还没有系统的内涵及指标,全面建成要有系统的内涵及指标,且是在建设持续一段时间后才能提出。例如,从党的十六大到十八大均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市场经济,其应具有高水平的市场基础制度、高水平的市场主体、高标准的市场体系、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与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有机统一的制度安排,只有如此,才能在更高层次、以更高标准和目标建设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的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创新,就是建立、完善与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从党的十四大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进行战略谋划;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是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定型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赋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制度性规定,再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建设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方式的战略创新,皆旨在让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建设高水平市场主体是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素
高水平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单元、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市场最活跃的发展动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向高水平发展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才能发挥各种所有制企业优势,激发市场活力。推进高水平市场经济主体建设,要重点聚焦在培育有活力、创造力、竞争力的各类经营主体上下功夫。
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亟待解决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率之间的冲突,通过国有资本监督机构改革、推进竞争中性改革等方式构建完善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自我发展的激励机制。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和政企分开等优势能够弥补国有企业产权模糊和政企不分的劣势,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核心作用,创新国有企业治理和激励考核方式,以经济绩效标准衡量商业型国有企业,重点考核该类企业的经营成效和市场竞争水平。对于关系国家安全和重要关键行业领域的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占优势,兼具重大战略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制度。对于公益型国有企业,要注意成本控制和提高营运效率,把社会评价作为主要考核标准。推动国有企业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从制度设计、建设、执行方面建立规范、严谨、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持续优化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民营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核心是形成产权清晰、治理规范、经营管理体制健全的制度体系。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能够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及时回应民营企业的关切和利益诉求,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等,强化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重点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政策落实落细。要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履行社会责任,展现良好形象,更好与舆论互动,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积极关心民营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完善民营企业的法律保障,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扩大市场准入,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促进投资便利化、服务自由化。
高水平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
全面深化改革要贯彻的原则之一就是“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其中,完善产权保障是核心,要求以公平为核心原则,把平等保护产权作为规范财产关系的基础,实施全面平等依法有效的产权保护,发挥产权的有效激励作用。坚持产权保护的全面性,切实做到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坚持产权保护的公平性,把平等保护产权作为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原则,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促使各类产权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清理废除各种歧视性政策和做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坚持依法保护产权,完善公平或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构建完备的产权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坚决消除各种侵权情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市场准入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加快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负面清单制度建设是重要抓手。何为负面清单?即“非禁即入”,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政府不再审批。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在准入环节就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推动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清除各地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准入规定,对不合理的准入、退出市场的条件,违法授予特许经营,歧视性补贴政策等进行责任追究,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废除现存妨碍统一开放市场,有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通过完善市场准入、市场开放、市场竞争和商品要素流动等制度规则,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高标准的市场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高标准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就是加快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的市场化进程,让要素活力、对经济发展牵引力能够更充分发挥。要加快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场交易机制,完善产权等要素市场的基础制度,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培育自主决策的市场体系,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促进要素市场化改革。例如,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树立以主体平等、机会平等、结果平等为核心的劳动力市场改革价值取向,积极改进股票发行注册制,优化资本市场退市机制;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的融合发展,明确数据要素的权益属性和权属分配等。
高效率的宏观经济调控与治理是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保障
宏观经济治理是国家管理国民经济总量指标的方式和机制,通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统筹消费与投资的作用,保持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动态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优化,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安全发展。保障宏观经济稳运行是一项系统工程,实现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是宏观政策的主要目标。这些目标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支撑,如果针对不同调控目标的宏观政策长期各自为政,调控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例如,实施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时,如果缺少了促进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相关政策的协调配合,实施效果就可能会事倍功半。有为政府强调发挥政府作用,将政府职能转变到市场管不好或管不了的事情,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由市场调节,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最大空间,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优势和积极作用,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统一、相互补充,是培育多样化市场主体、推动高水平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目前,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要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把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政策统筹,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消费、投资增长、保障充分就业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和目标,是政策实施的着力点,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和环保政策是调整经济结构和区域性平衡的重要方式,要发挥好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就业政策等细分政策的协同作用。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是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集中体现
按照国际市场规则,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形成新型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完善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营商环境的本质是各种生产关系的系统集成,既涉及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产业发展、创新要素配置,又涉及市场监管、社会信用、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等一系列生产关系。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是一种新型生产关系,将促进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建设与之相配套的一流营商环境,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要求。持续建设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以良法保障善治,持续完善与市场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回应市场经营主体突出关切。以市场化为鲜明主线、法治化为基础保障、国际化为重要标准,涵盖市场环境、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多个维度的优化提升目标,更加强调社会看得懂、企业有感受,着力于对标国际规则,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努力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提供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政府服务,遵循竞争中立规则,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着力把企业感受度、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提升政策透明度、规范度,促使服务便利化、高效化,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新一轮的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以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强调“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需要统筹协调、整体布局、系统推进,以高水平市场主体作为高水平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以完善市场基础制度作为高水平市场体制形成的土壤,以高效率政府、高水平的宏观经济治理水平作为高水平市场有效运行的保障者、护航者,以高标准市场体系作为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以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作为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集中体现,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安全的基础。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需要在以上方面精准发力,还要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连续性和协调性,让各项制度互促互进,产生联动融合之势,以强大制度合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动力支撑、发展体制保障。
(作者:何立胜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杨志强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博士,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